(2011)
透明度有所提高,將最新的核數報告置於網站,讓公眾查閱。開明手法值得讚賞。由於沒有披露籌款成本,所以無法評級。主要收入來源是捐款,約$124萬元。項目費用、員工薪酬和行政費用佔總支出約38%,15%和47%。項目費用主要是慶典和參拜的支出,以及免費的醫療服務支出。行政費用佔比高,即使扣除租金支出,仍佔總支出約32%,效益偏低。2010年將先前撥作打官司的法律費用(~$250萬元) 回撥。錄得盈餘,持有的現金和投資足夠支持約21個月營運。
(2009)
由於沒有披露籌款成本,所以無法評級。員工薪酬佔總支出約2%,項目支出約佔10%,行政費用高昂約佔9%。由於為爭地打官司,接近75%支出為法律費用。與機構有關的法律事宜,使用該機構的捐款和儲備,實屬無可厚非,但大部份捐款未能幫助有需要的人,亦是事實。假若扣除法律費用這非一般費用,項目費用佔當年捐款不足33%,顯示機構未有善用捐款幫助有需要的人。由於巨大的法律費用,2009嚴重入不敷支。
核查日期:2018年11月3日